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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关于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选课工作的通知

编辑:建筑学院 阅读人数: 发布时间:2024-06-26

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课课程及类别

专业拓展模块课(专业选修课)、素质拓展模块课(公共任选课)公共基础平台课(公共限选课选课学期建筑与材料学院无。


二、选课时间安排

第一阶段:20247112:3020247517:002023-2024学年第2学期第20周)

第二阶段:20249212:3020249617:002024-2025学年第1学期第2周)


三、选课说明

1“四史”课程本期共开设1学分和2学分的不同学分类别课程。

其中1学分为素质拓展模块课(公共任选课),

其中2学分为公共基础平台课(公共限选课),建筑与材料学院2023级开设在第四学期。

2022级及以前年级未选或未通过“四史”课学生毕业标准有选修“四史”课要求故必须选修1学分“四史”课其中1门,勿多选多选,会产生额外的学分学费,后续将不再开设。

2其他课程,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学生实际修读情况进行合理选课。


四、2024-2025学年第1期建筑与材料学院专业拓展模块(专业选修课)课程情况:


、选课注意事项及要求

1第一轮选课学生可选课、可退课,选课期间和选课结束请关注个人选课学期全期课表或选课情况。

第一轮选课结束后,系统生成开课名单,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退课处理。各类教学运行班级选课人数不足30人情况,原则上不开课

第二轮选课学生只可选课、不可退课。凡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选课,后期不再开放。

2.请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合理选课,已经选修合格的课程,不得重复选修,重选无效,不计学分。选课前学生需结合本期课程内容,在教务系统中查询个人学分获得情况再参加选课。

3按《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》学分制收费,学分学费以已经选课学分数进行结算,防止随意选课、恶意选课产生额外学分学费。

4学生注意智慧校园登录密码安全,防止他人恶意修改,导致选课不实等后果。




建筑与材料学院

教学与课程思政管理科

2024626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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