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课课程及类别
专业拓展模块课(专业选修课)、素质拓展模块课(公共任选课)、公共基础平台课(公共限选课,选课学期建筑与材料学院无。)
二、选课时间安排
第一阶段:2024年7月1日12:30—2024年7月5日17:00(2023-2024学年第2学期第20周)
第二阶段:2024年9月2日12:30—2024年9月6日17:00(2024-2025学年第1学期第2周)
三、选课说明
1、“四史”课程本期共开设1学分和2学分的不同学分类别课程。
其中1学分为素质拓展模块课(公共任选课),
其中2学分为公共基础平台课(公共限选课),建筑与材料学院2023级开设在第四学期。
2022级及以前年级未选或未通过“四史”课学生,因毕业标准有选修“四史”课要求,故必须选修1学分“四史”课其中1门,勿多选(多选,会产生额外的学分学费),后续将不再开设。
2、其他课程,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学生实际修读情况进行合理选课。
四、2024-2025学年第1期建筑与材料学院专业拓展模块(专业选修课)课程情况:
五、选课注意事项及要求
1、第一轮选课学生可选课、可退课,选课期间和选课结束请关注个人选课学期全期课表或选课情况。
第一轮选课结束后,系统生成开课名单,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退课处理。各类教学运行班级选课人数不足30人情况,原则上不开课。
第二轮选课学生只可选课、不可退课。凡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选课,后期不再开放。
2.请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合理选课,已经选修合格的课程,不得重复选修,重选无效,不计学分。选课前学生需结合本期课程内容,在教务系统中查询个人学分获得情况再参加选课。
3、按《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》学分制收费,学分学费以已经选课学分数进行结算,防止随意选课、恶意选课产生额外学分学费。
4、学生要注意智慧校园登录密码安全,防止他人恶意修改,导致选课不实等后果。
建筑与材料学院
教学与课程思政管理科
2024年6月26日